出版于年的《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所写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写于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虽然背景主要在一战后的欧洲,但却是一本很容易读下去的小说,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毛姆通过几个人物传递出的价值观和生存之道,时至今日依然让人觉得有温度。
正如书扉页写道的:“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于我而言,对这本书就像一道犀利的刀片,它可以瞬间划破黑夜,将思想与物质世界的边界照得雪亮。然而一个更合理的关联应该是每个人在面对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困惑与艰难,这些困惑与艰难跨越文化与时空,是每代人都无法避免的折磨。
我在一篇文章里看到过大家这样评价作者:“毛姆是“20世纪最会讲故事的人之一”,除此之外我也看到有评论称他为“二流里的一流作家”,其实这两者我都有有些赞同,因为他的故事虽然有趣却也“废话连篇”,他自己都说他在小说的最后有长篇的说教和神秘主义的废话。
其实毛姆的作品都是有连贯性的,他的每一本书都真正称得上“严肃文学”,不是注重讲一个情节生动、结构紧密的故事给读者,而是借一个故事来传递人类或者说文艺青年普遍探索的却不得答案的关于生命的哲学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得救之道是什么?人应该怎么样活着?
比如在《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里,毛姆就是在探索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他描述了一个必须画画的人。告诉我们人为了生命中唯一的光芒既生命中的唯一的热爱而活着,并且要准备好为点亮这个热爱,牺牲生命中的其他东西。
还有在《人生的枷锁》中,他探索的问题是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他描述了菲利普从幼年到中年,几乎30年的漫长的年月,经历的无数的变故:信仰宗教又抛弃宗教,陷入爱河又失败、经历寻欢作乐、贫穷苦难、看尽世间的苦难和不幸,经历幻想和破灭,虚无和挣扎,清醒和奋斗。
最后终于悟出的一个答案:人生毫无意义。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这一点。他说,正是发现了生活毫无意义,只有摒弃人生的幻想,才可以随心所欲无所畏惧,才摆脱了人生的枷锁,可以真正自由的活、才能成为无所追求、无所迷恋的自由人、才能安心且平静的走入琐碎的生活。这绝不是理想主义,而是比现实主义更深刻的东西。这就是后来加缪所说的直视生活的荒诞并反抗。
而在《刀锋》里,毛姆探索的是人的得救之道,在这本书里,他描述了一群各不相同的人,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趴体上打拼的古董商人艾略特;两个美国姑娘,一个精心打造品质生活之路的人生赢家伊莎贝尔;另一个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死于非命的苏菲,一个从给画家当模特和情妇最后走上女画家之路的法国底层妇女苏珊,最后是那个身体力行探究生命意义,得道后大隐隐于市的男一号拉里。
毛姆并没有说,这些不同的人生选择哪个才是真正的得救之道。他甚至没有对任何人的人生做过多的主观评价,完全留给读者思考。就如本书一开头的来自《伽妥·奥义书》的引言: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或许书中的每个人都没有得救,包括拉里。因为他们还在生活,前方的路还在继续,只不过是他们在自己选择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娴熟。
我忘了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如果一个人说他已经找到真理,绝对不要相信这个人;而如果有一个人正在追求真理,那么你可以尾随他。”
虽然在这本书里我并没有找到所谓的真理是什么,但是却让我看到了代表着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之间的较量。对应书本外的生活,拉里、伊莎贝尔这二人,正是对应了我们人生中的决定了个人价值观的两个因素,分别是理想主义下的自我认同和现实主义后的社会期待,我们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地受着这两个方面所影响和制约着,从而展现出无数个精彩纷呈的自我。所以,到底要选择怎样的人生,如何去实现这样的人生,是一个广阔无边的框架,而这一框架在这本书里展漏无疑。
今天我重新解读这本书背后所赋予的理想与现实主义,以及这二者的选择。
01.着眼于现实主义的代表—伊莎贝尔
“理解伊莎贝尔,就是理解生活,理解人间。”
作为代表现实参照的伊莎贝尔扮演的是一个趋近于大众价值的完美化身,作为拉里青梅竹马的她,几乎是完整的经历了拉里的全场蜕变,并在其中担当了一份不轻不重的角色,但是,她却是最不理解拉里的,正如我们如果未经开化,也不会理解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放弃安逸有保障的现实生活而决心投入一切去追寻无根无存的精神世界。
尽管她有努力地站在拉里的角度去思考,去担心经管他的生活与秩序,正如她和拉里年轻时候一般,成为他的依靠并在这种被依赖的关系中寻求自我满足——尽管她拥有者殷实的家境,幸福美满的家庭,傲人的外表举止,这个看似完美的、物质的伊莎贝尔依然有着更多的欲望。
当她发现她正在失去拉里的时候,她的占有欲使她光鲜外表下不为人知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她不仅用计谋中伤拉里和索菲以至二人分别,更间接导致了索菲的进一步堕落和她旋即的悲惨命运。她是如此的想要把拉里握回手心,如同一种过激的、偏执的母爱,与爱不同的是,这种感情比任何一种爱都要来得执拗、自私。其实,从她生活的各个角度都可以看到伊莎贝尔是现实主义的“追随者”。
首先,她是一个城府很深的女人,常年累月的在社交场和小说中维护了自己光鲜贤惠的形象,为了自我的欲望和追求可以牺牲一切的伊莎贝尔,其实打心底是一个冷漠的人,她的心中没有家庭,没有丈夫格雷和自己的两个女儿,甚至也没有“她唯一的爱人”拉里,在她的心中只有她自己,为了她想要的生活保障、为了满足她自己无止境的欲望而越陷越深。
最终她也如愿以偿的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有一笔财富做靠山,因为现实而又物质的她,根本不会在意一场没有爱的婚姻,在她听到拉里最终选择了她意向不同的道路的时候,有这么一段描写“她张口结舌地听我讲,脸上显出惊骇的神情,有时候打断我的话,喊‘他疯了,疯了’。我说完之后,她垂着头,两行眼泪沿脸颊上流下来。‘现在我真正失去他了。’”“她转过身去,脸抵着沙发椅背哭起来。悲伤破坏她的美丽容颜,她也毫不在意。”
其次,她还是一个欲求不满、拥有着强大控制欲的女人,即便是被人知道她中伤索菲的不堪行径,她依旧要求对方“觉得我人不错”,这样的一个美丽的拥有着铜墙铁壁内心的女人,心中永远有着一个空洞,她倾其一生去寻找合适的抑或足够的物质去填补它,但孰知心中的欲壑是无法借由物质的形态去满足的,她纵然享有了一切物质,也无法逃避灵魂被这样的空洞拖噬的一生。
最后,她还是一个勉强的女人,她是那种能自度的女人,对自身道路和天性的了解从一开始就比莱雷深刻,因此她没有他的犹豫、怀疑和苦痛的羁绊,更彻底、更坚决、也更易于满足。她从不勉强自己。按照一定规则被培养成人的她,本能地意识到金钱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不能嫁给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与莱雷摊牌时,听完他天马行空般的论述和允诺后,她清醒地指出他的一厢情愿:“你不明白你实在要我做一件我不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吗?”
同样,她也不勉强别人。在与莱雷分道扬镳前,她一度想色诱莱雷,用“生孩子”来逼迫他就范,但终也意识到这么做“像是从小孩子手里骗糖吃”而决定“不能干这样肮脏的勾当”。你可以说她是良心发现,但我更乐意将这理解为是一种天性。
不得不说,她对现实的理解可谓是淋漓精致,就像她一再告诉莱雷的那样:“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女孩子,我今年二十岁,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趁我年轻的时候好好玩一玩”。这样及时行乐的思想确实让我不由的敬佩。除此之外,她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物质生活的热爱,声明“如果我不走在水泥铺的人行道上,如果不是沿街都有玻璃橱窗,里边展览着帽子、皮衣、宝石手镯以及镶金的化妆品,我就永远不会真正感到幸福”。
“伊是人间的花,只能在人间开放。她不关心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祈求的是有血有肉的凡人的幸福,而不是什么不朽。”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的现实主义思想带给了她花一样的未来。
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她的现实主义思想而去否认她的品德,因为除了她的美貌、城府与这背后她艰难维系它们所需要的种种努力之外,她也有很多美好的品德。比如当格雷面对灾难性的金融风暴破产后终于垮塌,曾经能提供给伊莎贝尔的荣华富贵与精神保障也随着烟消云散,而在这样的时候,伊莎贝尔表现了非凡的温柔强大,不离不弃地留在近残的格雷身边细心照料,这样的精神和忠诚也着实令人钦佩。
最了不起的是,她深知: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在与莱雷分别十年又重逢之际,面对“我”提出的“你很爱莱雷吗?”的询问,她斩钉截铁的答道:“废话,我这一生从来没有爱过第二个人。”但在论及当年未嫁莱雷是否后悔时,她同样坚决的回答:“不后悔。那时要是嫁给他的话,那就是发疯了。”她说自己不会舍弃格雷的理由是多年来与之苦乐与共,共沐风雨并因格雷完全依靠自己而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当然也不无羞赧的指出“他在床上表现得非常好”。
对待生活的伊莎贝尔选择的是一种更加贴近生活的方式,那是一种更加贴近人性的真实,她对声色犬马的推崇和追逐更是我们中大多数人几十年如一日的真实写照。“情欲是毁灭性的,如果它不毁掉人,它就死掉。到了那时候,一个人才会废然若失,发现自己虚掷了一声的大部分时间,忍受因妒忌引起的剧烈痛苦,蒙辱含垢,忍气吞声,把自己的全部柔情蜜意,自己灵魂的全部财富,都浪费在对方身上。而对方不过是只破鞋,一个蠢货,是自己制造许多梦想的一个借口,连一块橡皮糖都抵不上。”
“你真啰嗦。你认为我牺牲自己,就是为了让一个疯狂的淫荡女人把拉里抓在手里吗?”
“你怎样牺牲自己的?”
“我放弃拉里的唯一理由,是我不想影响他的前途。”
“去你的,伊莎贝尔,你放弃拉里是为了方形钻石和貂皮大衣。”
“与真正的生活相对的,是没有上帝的生活”。这样真实且从容的伊莎贝尔实在让人敬佩。
在当时那个20世纪初的欧美,对他们来说,现实就是物质至上的享乐生活,这也是《刀锋》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而毛姆恰恰捕捉到了当时西方世界弥漫的这种气息,把这种生活刻划得细致入微,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淋漓尽致。所以伊莎贝尔出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就是一个普通人在面对现实生活时的正确选择。
02.完美理想主义的化身——拉里
和伊莎贝尔完全相反的是代表着理想派的拉里,作为引领全文的第一顺位主角,他几乎被毛姆事无巨细地刻画成了一位近乎完美、特立独行敢于追求自我人生价值的人,对于他的描写,毛姆也不吝溢美之词,极尽褒美之能言,无论是描写他的音容相貌或是行为举止都有大段甚至重复的刻画,我想,这主要来源于毛姆内心对理想生活的一种强烈渴望吧。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活着这个问题是陪伴终生的,其实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活着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只不过是一大堆细胞在运作撑起一个硕大的“机器”——由嫩而老,由盛而衰。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物质生活、感情等等,找到之后就会心满意足。
但是总有少数人,脑子里的沟壑比别人深一些,或者经历比较特殊,会发现自己不满足于获得世俗的成功和幸福,他们会问:我活着到底是为什么?我究竟为什么存在?然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推动他们去找答案。这些少数人中的少数人,有可能找到答案。而拉里就是这些少数人中的少数人。
其实,拉里寻求精神世界的途径也很曲折,他先是读书,从芝加哥读到巴黎,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于是他开始出走,去德国矿山挖煤,救助法国的画室情人,终于远赴印度追寻神秘的东方宗教。
我读拉里的人生经历时并不关心这个人物的原型是,也无意考证拉里最后在崇山峻岭中的精神涅磐究竟和佛教有多少关系,我甚至毫不介意毛姆对拉里这个人物的过分偏爱,把这段漫漫修行之路写得太轻松而脱离实际。更多时候,拉里让我想到的是余华在《我胆小如鼠》里塑造的一个相似的精神世界的追索者——杨高。
拉里和杨高都是精神世界的自觉的流浪者,他们要主动寻找的是一种有代表性的,人类精神世界的目标家园,是一种被动下的自我放逐,而精神的追求对他们来说,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必须挣扎,是一种身不由己的天才的伟大诅咒。
我们再来说一下拉里这个人,首先他是个对知识有着特殊热爱的人,一心寻求着简朴快乐的求知,而对别的东西不在乎,譬如钱财、名声和优质的生活。他拒绝大学教育,而又乐于呆在学校这样的环境中,他所想要的是对于人生的思考,他自己感兴趣的部分,而非系统的教育。他乐于旅行,在旅途中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给了他成长和思索,总之,他像是个不更事的文艺青年,徜徉在知识的世界里。
但是他又有很多不一样,让人迷惑不解。因为害怕失去行动的自由而拒绝从事任何长期的工作或事业,只在没钱的时候做做这个那个,再到后来,他又放弃所有的财产,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他说“相反,经济上不仰求别人,将使我计划的那种生活成为没有意义。”
这是一种怎样的接近于佛陀的哲学才可以视一切皆为身外之物,多拉里来说,身体本身甚至都成为了精神的束缚,需要达到灵魂的自由必须抛弃这些束缚,只是在这个过程中精神需要寄居于身体,以至最后达到化境,远离身体。
“他告诉我们,他不打算在这躯壳里呆多久了,不然就是等我有一朝大彻大悟,那就是终于冲破愚昧的藩篱并且深信不疑自己与绝对合而为一了。”我觉得毛姆是在描写一个先知的修行:普普通通惹人喜爱的青年,目睹好友的死亡产生恐惧,开始对人生充满疑惑,进而思考,而后游历世界寻找答案,这是行动,最后一朝顿悟,回到尘世中的自我安心地继续生活,这就是回归。
除此之外,爱情对于他,更为奇特。我不知道他对伊莎贝尔的是爱,还是介于爱与喜欢之间的情感。他自己认为他是爱伊莎贝尔的,因为他说:“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
他对苏珊和索菲展现的爱,都包含着一种近乎牺牲的怜悯,包容和宽怀,只是以常人难以理解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而且对于索菲,他给予了更多——这大概是出于童年的亲近,心里上的亲近。但明确的这都不是男女之间的爱,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爱。
我想对伊莎贝尔已经是他所能达到的全部。如他自己所说的“你难道认为他真正爱上了她?不是。爱和这种情感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由此可见,他对其他任何女人不曾有过别的情感,有的只是怜悯、宽怀、包容、接纳和鼓励,而发自心底的爱只是为世间某一个特殊的人所准备,那个人就是伊莎贝尔。
“从历史上来看,几乎所有追求终极真理的人,最后都会归结到理性和精神的满足。物质和肉体的满足太容易得到和实现,因此无法持久,富足的人并不一定幸福快乐,这已经众所周知。当然,一直处于贫困的人除非获得饱暖,否则无法理解上面这句话。但是当人得到了满意的物质条件,会发现就算他继续拥有更多的物质,也无法使幸福感相应增加,幸福感反而会降低也说不定。因此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不在这里。”
所以,当伊莎贝尔与拉里谈话时,拉里这样说:“克服肉体欲望的最好办法往往就是让它得到满足。”
正因为如此,拉里总是显得与众不同,“我觉得拉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是唯一能够完全无所为而为的人。这就使他的行动显得古怪。有些人不相信上帝,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完全是为了上帝之爱,这种人我们是不习惯的。”这是苏珊在谈论拉里时所说的。因为他寻求的是一种哲学,也可能是一种宗教,一种可以使他身心都获得安宁的人生准则。
加上他在寻找生命的意义的时候又目睹了死亡的丑恶,于是当他通过十年的阅读和游历,对善恶生死又有了进一步的看法,他又可以从容的接受善恶是存在于万物之间的,生死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他说:“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它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他在顿悟时感觉到与“绝对”合而为一的巨大幸福,使他终于平静下来,找到了生活的真谛,那就是热烈地真诚地积极地活着,“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我想,此刻的拉里就像是出现在美国芝加哥这个物质主义的城市里的一个遨游太空之际由于飞行器出了故障而被迫降落地球的外星人。与众不同却又如此耀眼,最终一个人归于内心的净土,平静却也优雅。
03.较量后的反思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
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始终是无法共通的,所以,彼此价值观和追求的不同注定了两个人最终是难以在一起的,即使彼此知道自己是爱着对方的。拉里追求的是一种精神的自由,他想要去学习、去流浪,而伊莎贝尔想要的却是现实的安稳和物质的满足。
在常规的社会里,拉里是一个异类,不去工作并且拒绝别人提供的好工作一个人去没人认识的巴黎“晃膀子”。随着小说的进行,我们知道拉里其实是在追求他内心的一种渴求,崇高的抽象的追求在现实的物质世界确实是会被看作异类的。如《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一样,毛姆的小说总是把主人公对一种超脱世俗的追求推向极致,让人物的性格达到一种极端的鲜明。
我羡慕拉里可以为对精神的追求而不顾一切,用自己的方法去获取智慧,但对于我来说,或许寻求精神和现实的折中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出路。我一定要在这个纷繁的物质世界占去一席之地,给自己做爱的人提供最好的物质保障,同时我更看重在精神上的追求和满足,也许需要时不时地将自己从纷繁的世俗中间抽离出来重新去认识和找回自己。
因为,再高深的哲学和彻悟,最后都落到生活,我们无法像拉里那样“无事一身轻”,肩上没有扛着行囊,可以从容的选择和决定自己的人生。遁入人群后的拉里留下的是我们这些表示景慕但断无可能步其后尘的人。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正是因为我们都想越过心中的那把刀刃,这大概就是毛姆想要传达出的生命的意义吧。
在这场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斗争里,没有人输,同样也没有冠军,伊莎贝尔有了自己的生活,拉里也归于人海。唯一留下的就是看完小说的我们如何要去面对所谓的人生和世界。
我记得拉里在面对关于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存在的问题时,他这么说:“当绝对在这个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连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够把花瓶烧得象蛋壳一样薄,烧得造型那样优美,点缀上美丽的花饰,迷人的色彩,涂上粲然的光泽,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变成许多碎片。同样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既然得出某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结论,一个人就只能尽力而为。”
我认同小说快要结尾时拉里在谈话中所强调的一句话“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或许有些不自量,但这确实是我一直以来,最为笃定的坚持。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拉里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我们不是拉里,无法像他那样周游世界去寻找真理。因为现实和理想是一对永远无法真正调和的矛盾,我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克制和闪避其实原本已经是一种化解这对矛盾的有力方法了。没有必要把自己和大众隔绝开来,刻意地摆出一幅遗世独立的姿态,然后又反诬这个社会亏欠了我们,世界不符合我们的梦想。在看似世俗、平庸的生活中同样可以追求充满诗意和酷味的精神生活。
现实里有很多有很多人,因为自己不崇高,便不相信别人可以崇高。一遇到有比自己境界高的人就迫不及待地进行讽刺和解构。我虽然不是一个真正崇高的人,但我永远信服那些自始至终心无杂念地追逐着信仰的人们。因为人生态度的选择时每个人留在世间最后的倔强。
在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以物质财富占有的多少来衡量你是否成功是否具有价值的社会里,像拉里那样做一个追求理想主义生活、大隐隐于市且不为名利,真正贯彻起来确实很难。所以如果做不到的话,请不要自鸣得意地进行嘲笑。
其实人生的飘渺与苦涩,皆因看见而理解,因理解故而慈悲。在透彻和绝望之后,在生活苟且而零碎的细节里,也许我们千疮百孔的人生也终将能被精神可能性的光辉照耀。
我也不认为人终其一生求索便能获得真理,因为人生于真理是条渐进线,可无限靠近但终不可得。理想的存在是为方向,不为获得。在这个意义上,理想永远无法世俗,永远与名利和成功无关,永远将是悲剧性的求索。
正因为如此,我感谢毛姆能够让我透彻人生前进的方向。其实时至今日都没有一本书可以彻底解决根本性的普世问题,因为小说家的职责就是用他们的作品,不断地提醒着你这个人生和世界的荒谬和虚无都不会因为现实生活的琐碎而消失。
我知道,对很多人来说,《刀锋》都曾是枕边书,因为他们大多都是在比较年轻,世界观正模糊的时候读到这本书的。感谢毛姆为拉里做出的最后的选择,让他在完成了精神的旅途之后展开双臂拥抱一种最平凡的人生。他要开出租或当汽车修理工为生,因为他喜欢车;他写作,却不为出版,只为记录,记录精神的旅途与困惑。他不向任何人交代,不惧怕劳动和物质艰辛,他也不怕孤独,因为他要建筑自己的心灵王国。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这条路上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并且坚定不移的走下去!